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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裡溪大事記

[2015-12-29 立法委員徐欣瑩辦公室]

民國88年華映與友達光電兩家公司於霄裡溪上游設廠,8年時間,霄裡溪內除藻類與昆蟲,這條河流中只剩下最耐污染的吳郭魚,倚賴霄裡溪水的民眾也陸續出現原因不明的皮膚病、有的民眾年紀輕輕已經罹患癌症過世、甚至還有同一條街上同時期有七、八家接連辦喪事的情況…。95年,新埔鎮居民的「母親河」霄裡溪,已經從原先環保署公佈的「甲級水體」,變為一條中度污染的河川。而霄裡溪下游匯入鳳山溪,影響著新竹縣10萬民眾的飲水,以及下游1400公頃的農田灌溉。全台灣計有184個河段,僅35個被列為優良的「甲類水體」,霄裡溪正是被列為「甲類水體」的其中一個河段,是亟待受保護的水體。

當地居民十多年來透過的公文、會議、陳情、抗爭,都無法獲得任何解決。由於此案極為複雜,友達、華映兩大廠在桃園縣創造上萬個就業機會,每年的營收達數千億,替桃園縣增加許多稅賦收入,但污染區域主要在下游的新竹縣,加上「各行政單位互推責任」,「中央管不動地方」、「地方的需求中央聽不到」,此案早已成了「陳年老案」!

十餘年沈痾 徐欣瑩上任第一年定案

徐欣瑩自1012月上任立委後,是全國第一位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中,為了捍衛優質甲類水體而發聲的立法委員,並跟時任環保署沈世宏署長表示將會對已經污染10餘年的霄裡溪案追蹤到底,兩年期間,多次在國會提案、質詢、以及舉辦數十場公聽會、跨單位協調會,要求環保署應該善盡監督責任提出解決之道,為了一勞永逸,更第一位要求應該把排水口封起來。

在堅持不斷的奔走下,終於成功整合各界共識,10112月環保署定案,要求華映友達的光電汙廢水必須在1041231日前完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為確保如約完成,並邀請環保署長魏國彥與相關幕僚至兩大廠排放口現場會勘。兩廠也如期完工,徹底化解爭議!

日 期

     

 

97.12

監察院通過糾正案,糾正桃園縣政府、經濟部水利署,任由華映、友達兩公司廠房廢水排入霄裡溪,影響最高等級的甲類陸域地面水體,危及沿岸農田灌溉,並影響自來水供應品質。監察院糾正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審查不力,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怠於巡查等違失。

 

98.5.26

環保署發函公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77次會議決議(98513) 建議兩家企業變更放流口從霄裡溪(甲類水體)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丙類水體)美都麗橋附近。

環署綜字第0980045598號函

100.11

友達光電公司的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到期

 

101.1.24

徐欣瑩委員大年初二與環保署長沈世宏碰面時,表示霄裡溪廢水改排爭議,上任後將追蹤到底。

 

101.2.14

桃園縣政府214日發函,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給友達光電,展延期間至至102210日。

 

101.2.17

環保署於217日發給桃園縣政府之函文,要求收到環保署所發之函文後,應即刻更正發放給友達光電(管制編號:H5002362)的展延許可

環署水字第1010014104號函

101.2.20

徐欣瑩委員上午9時邀請環保署長沈世宏至立法院會面,抗議桃園縣政府214日發函,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給友達光電,要求環保署依照行政程序法代為撤銷桃園縣所發出的展延許可、代為核發友達光電之變更放流口改排申請,並限期盡速完成放流口改排工程。

 

101.3.6

徐欣瑩委員正式發函要求環保署,因應桃園縣政府違法行政處分,核發「友達光電廢水排放許可展延」,並延宕十多日皆無進行更正之行事,要求環保署應立即撤銷桃園縣政府之許可。

立竹欣10100041號函

101.3.13

徐欣瑩委員於立法院院會中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要求撤銷桃園縣違法核發之「友達光電廢水排放許可展延」,即刻請上級機關環保署代為發放改排許可。

 

101.3.13

經濟部回覆友達光電,表示霄裡溪將不規畫作為飲用水源

經工字第10102603851號函

101.3.15

環保署撤銷桃園縣發給友達光電的違法行政處分

環署水字第1010022088號函

101.3.19

徐欣瑩委員於衛環委員會質詢沈世宏署長,要求應正視霄裡溪沿岸居民飲水正義並即刻撤銷桃園縣「核發友達光電廢水排放許可展延」違法行政處分,解決霄裡溪爭議。

 

101.3.19

環保署引用經濟部所提霄裡溪將不規畫作為飲用水源之經工字第10102603851號函,表示「宏碁智慧園區開發計畫」中之放流水可以霄裡溪為承受水體,繼續排放汙水。

環署綜字第1010021557字號函

101.3.22

徐欣瑩委員於立法院舉行「還我清淨霄裡溪」公聽會,除跨黨派立委包含蔡錦隆、田秋堇、呂學樟等委員的出席聲援外,更有多個環保團體與百餘位鄉親參與

 

101.3.22

經跨黨派立委聲援,於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立刻撤銷「101320日環署綜字第1010021557字號函」。

 

101.3.22

經跨黨派立委聲援,於經濟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修正經濟部經工字第10102603851號函。

 

101.3.22

徐欣瑩委員於立法院召開跨部會協調報告會議,邀請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水利署、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自來水公司、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新埔鎮公所、新埔鎮民代表會等一起參與。

 

101.3.23

【川流百年、愛留家園~還我清淨霄裡溪】徐欣瑩委員於立法院國是論壇中,為了保護甲級水體霄裡以及護衛沿岸居民的飲水正義發聲,抨擊行政單位不應繼續怠忽職守造成汙染,疾呼應保育霄裡溪環境。

 

101.3.23

徐欣瑩委員發函,要求自來水公司說明霄裡溪將不規畫作為飲用水源之疑義。

立竹欣字第10100077

101.3.28

自來水公司回函(立竹欣字第10100077)表示,鳳山溪與霄裡溪交匯上游取水口仍為臨時取水口。

亦即經濟部雖表示霄裡溪將不規畫作為飲用水源,而所有臨時取水口要變更為正式取水口之評估與程序,都未完成即作此宣稱。

台水供字第1010010276號函

101.4.13

徐欣瑩委員與邱鏡淳縣長、賴江海鎮長與多位地方鄉親,前往監察院遞送陳情書,請監察院糾正並要求相關行政單位改正不合法的行政處分。監察院由輪值委員余騰芳監委接受陳情書。

 

101.5.24

徐欣瑩委員請環保署長沈世宏至辦公室商討,如何解決霄裡溪爭議問題,要求署長以主管單位之高度,盡速估算新埔地區自來水普及所需之經費,並召開桃園、新竹兩縣協調會。

 

101.6.15

1016月至7月間,徐欣瑩立委要求環保署積極解決友達、華映汙廢水爭議以及新埔鎮民的飲用水安全問題,因此環保署發函到桃園、新竹兩縣政府,要求於一周內提出針對友達、華映流放水排放案之協商事項。環保署在徐欣瑩立委要求之下,也主動召開「新竹縣新埔地區自來水建設協商會」、以及友達、華映流放水排放案之協商會。

徐欣瑩委員要求,環保署發函至桃園、新竹兩縣政府,要求於一周內提出針對友達、華映流放水排放案之協商事項。

環署水字第1010050770號函

101.6.18

徐欣瑩委員要求,環保署召開「新竹縣新埔地區自來水建設協商會」

 

101.7.13

徐欣瑩委員要求,環保署召開友達、華映流放水排放案之協商會。

 

101.9.19

監察院發函至行政院提出糾正,表示經濟部與環保署怠忽職權及迄今仍釐清飲用水源之規劃與認定權責並推諉塞責。要求於3個月內積極處理。

院台財字第1012230947號函

101.9.21

行政院發函至環保署,要求針對新竹、桃園工廠廢水排放爭議,於到文2個月內具體答覆。

院臺環字第1010144523號函

101.10.8

徐欣瑩委員於衛環委員會邀請環保署進行「霄裡溪污染與防治調查報告」,質詢沈世宏署長,要求環保署正視監察院糾正的事實,以積極任事的態度解決霄裡溪汙廢水改排。

立法院第八屆第二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101.10.18

環保署召開友達、華映流放水水質優化及分排方案之研商會。

 

101.10.29

徐欣瑩委員於衛環委員會質詢沈世宏署長,除痛心長期關心霄裡溪環境的新埔鎮鍾炳坤代表已然仙逝,並要求環保署長應該盡速召集桃園、新竹兩縣協商,以解決霄裡溪汙廢水爭端。

 

101.12.12

徐欣瑩委員於衛環委員會邀請環保署進行「霄裡溪廢水污染事件與改善配套措施,及友達光電與中華映管配合辦理情形」報告,質詢沈世宏署長,要求環保署,在12/19前應該提出相關解決作法,並且不管是零排放或是改排,就把排水口封起來。也質疑環保署提出的友達汙廢水處理方案,包含

(1)要改善汙廢水的經費從哪裡來?
(2)
提出的汙廢水處理技術流程都不是新技術,為何過去不能做?廠商也沒有提出可行、試跑的成果,不應該廠商提出計畫環保署就照單全收。
(3)
監督單位是誰?

立法院第八屆第二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0次全體委員會議

102.1.27

徐欣瑩委員提供台灣新竹農田水利會近兩年針對霄裡溪水質檢測資料,並發文要求環保署針對不合格項目進行查核確認,若查驗水質證實確有不合格情事,要求即刻撤銷友達、華映之汙廢水排放許可。

 

102.2.8

徐欣瑩委員參加「宏碁智慧園區開發計畫第二次變更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第四次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強烈要求應該把排水口封起來。

 

102.3.27

由桃園縣及新竹縣共同舉辦「華映、友達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執行期程研商會」會議,決議後續友達及華映公司

之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變更或展延申請,核可期限均至 104 12 31日。二廠應於 104 12 31 日前完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製程廢水均不得排放至霄裡溪。

 

102.8.6

桃園縣及新竹縣共同成立「友達、華映公司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執行監督小組」,首次開會決議友達、華映公司於 104 1231日前完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目標。屆時,製程廢水放流管封管

 

102.12.13

「友達、華映公司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執行監督小組」進行第二次會議,會議中要求釐清兩廠是否有埋設暗管及打深水井之情事。

 

103.1.8

新竹縣政府環保局邀集新竹縣縣議員等民意代表、桃園縣政府及友達華映兩廠進行會勘作業情形,並未發現埋設暗管及違法打深水井之相關情事。

 

103.3.20

「友達、華映公司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執行監督小組」進行第三次會議,會議中決議並於10511日起立即針對廢水放流口進行封閉作業,屆時請友達華映二公司再行邀集監督小組成員到場見證。

 

103.5.5

徐欣瑩質詢新任魏國彥署長,要求魏署長應了解霄裡溪此重大水汙染案件並持續掌握霄裡溪上游工廠汙水零排放的進度,魏署長則承諾盡速安排到霄裡溪沿岸了解現況。

 

103.6.4

徐欣瑩安排魏國彥署長至友達、華映了解零排放工程執行情形,到安排龍興大橋現勘霄裡溪水導電度檢測,及到自來水臨時取水口現勘。

 

104.10.22

立法委員徐欣瑩針對霄裡溪的汙染解決方案對環保署提出書面質詢:

l   確認預定在民國1041231日完成的零排放計畫是否如期完成?

l   廢水零排放的工程計畫,在國內並無前例可循,以往國內對於廢水全回收的操作,技術上只能在整個廢水回收程序中的次系統進行,而沒有在完整的回收處理流程中進行操作過。環保署要如何訂定測試、驗收的程序,已確定該工程能讓廢水達到全回收、零排放的目標?

l   要向霄裡溪沿岸民眾,以及向國人展現政府徹底解決河川汙染的決心,最具體的做法,就是在零排放工程完工後,將該工業區原本的廢水排放管予以封閉。請問環保署對於封閉排放管的時程,是否已有規劃?

 

104.12.30

徐欣瑩出席華映、友達汙廢水封管儀式,見證這個台灣河川汙染治理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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