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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徐欣瑩建議設立「監視器管理自治條例」縣警局:預計3個月

2006-11-14 中國時報 記者羅浚濱/竹縣報導

新竹縣各鄉鎮市公所和議員補助村里設置的監視器,被新竹縣審計室查核認為未能有效整合,需檢討改進。縣議員盧東文13日在議會定期會要求警察局設「監視器設置條例」,警察局長周壽松表示,會在3個月內提出。

盧東文說,議員補助各鄉鎮設立監視器,審計室認為未能有效整合,系統也缺乏聯繫,很難發揮犯罪事件發生,因鄉鎮做的監視器無法和警察機關連線監控,議員補助竹東鎮140萬設置監視器,鎮公所已表示無法確實執行。

縣議員彭余美玲、羅吉祥認為竹東等鄉鎮用補助款買的監視器,可和警方共同採購,或者直接撥經費給分局設置,解決鄉鎮公所設置的難題。

徐欣瑩議員則認為,設監視器簡單,後續的維護和管理不易,建議參考新竹市設立「監視器管理自治條例」,腳步不要落人之後。警察局長周壽松表示,警方設的監視器可自行維護管理,但鄉鎮市公所設的監視器有1到3代,要進行整合,牽涉到維護經費等問題,相當棘手。

周壽松指警政署對監視器設置要點,要協調中央各部會後才能定調,縣警局會針對治安熱點,依輕重緩急和需求,與各鄉鎮市做規畫、設置及整合,預計3個月內提出研擬的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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